一是開展以高架橋為重點的橋梁隱患排查。重點研判高架橋周邊是否有物流企業、建設工地等重載交通通行,評估高架橋承載能力是否滿足當前通行需求,橋型是否存在傾覆風險。對經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治理,涉及橋梁結構的安全隱患,采取工程措施進行治理,消除安全隱患;對橋型缺陷,存在傾覆風險的橋梁,采取措施限制重載交通通行,并進行技術改造。
二是強化交通建設項目質量監管。對尚未開工的建設項目,要求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再次進行技術論證,確保設計安全;對已開工的建設項目,加強質量監管,嚴格做到按方案施工、按標準施工,確保建設安全。
三是強化路政檢查執法。制定《成都市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調整市縣兩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勤務安排,加強公路巡查檢測和公路超限超載治理;會同公安交管部門開展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嚴格落實“一超四罰”要求,確保公路安全形勢平穩。(成都市交通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