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岷江一體化水位站系統建設及后續服務比選公告
一、項目背景
我單位擬在岷江龍溪口樞紐至宜賓合江門河段設置8處一體化水位站系統。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的申請人,才有資格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
項目名稱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岷江一體化水位站系統 |
建設地點 | 岷江龍溪口樞紐至宜賓合江門河段 |
實施時間 | 計劃2017年4月下旬開工,工期20天 |
采購數量 | 8套一體化水位站系統 |
建設資金 | 自籌,已落實 |
三、比選內容
本項目比選內容包含8套一體化水位站系統的建設及后續維護等服務。
四、資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比選申請人應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經營的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100萬元及以上。
(二)資質要求:企業應具有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或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頒發的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證書。
(三)業績要求:比選申請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內應具有2個以上類似項目業績,應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文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
五、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一)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參選人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附本、稅務登記證附本(或三證合一證明)及以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到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四川省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五樓A區水運三處辦公室報名并領取比選文件。
(二)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北京時間,每天9:00至11:30、14:30至18:00),節假日除外。
(三)報價要求。本項目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報價,比選人明確要求參選人提交項目建設報價表,列出詳細的分項報價和總價,作為評比和簽訂合同的依據,具體報價要求見表二。
(四)本項目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要求見表二。
表二:
項目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限價 (萬元) | 備注 |
一體化水位站系統 | 一次性報價 | 包括總價和明細報價 | 52(含稅價) |
六、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遞交和評比
(一)比選實施方案文件的送交時間為2017年4月18日上午09:00-10:00(北京時間)。比選申請人必須在上述時間之前將密封的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送交至比選人指定的地點: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四川省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五樓A區水運三處會議室,對遲到的比選實施方案文件不予接收。比選人將按規定和程序組成評審委員會于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評比。
(二)比選實施方案文件統一用A4紙打印,白紙黑字;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須裝訂成冊,并裝入資料袋內密封,封面統一標注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岷江一體化水位站系統比選實施方案文件”,封口處應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七、通訊要求。
自獲取比選文件之日起,比選申請人應保證其提供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一直有效,以保證往來函件(補遺書、澄清函)能及時通知比選申請人,并能及時反饋信息,否則比選人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地 址: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
郵 編:610017
聯系人:賈先生
電 話: 028—86942322
傳 真: 028—86912819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