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北京分院辦公用房工程 項目施工
一、我單位擬對北京分院辦公用房進行裝修。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工期,控制投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的申請人,才有資格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
項目名稱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北京分院辦公用房工程 |
建設地點 | 北京朝陽區潘家園松榆西里45號 |
實施時間 | 擬于2017年7月5日開工,建設工期60天 |
工程規模 | 約300平方米 |
建設資金 | 自籌,已落實 |
工程實施范圍 | / |
三、比選內容(表二)
施工1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北京分院辦公用房工程裝飾裝修 |
本項目比選內容包含北京分院辦公用房工程、安裝工程(含水電改造、管線敷設)、裝飾裝修工程、強電等工程項目,詳見比選人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
四、資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比選申請人應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經營的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資質要求:企業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施工三級及以上資質。
(三)比選申請人近三年內(2014年至今)應具有2個以上類似工程項目施工業績。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一)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 年6月14日8:30 至2017年6月21日18:00 將報名郵件(投標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已實現證碼合一的單位可不單獨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彩色復印件)發送至:100025783@qq.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 年6 月21 日18:00(以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報名的,將不予受理。
(二)收到投標人的報名郵件后將以電子郵件方式確認投標人報名是否成功,同時向投標人發送招標文件電子版。投標人報名后請將投標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已實現證碼合一的單位可不單獨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彩色復印件及投標報名表原件郵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號。
(三)為保證比選工作的順利進行,比選申請人應在本項目遞交比選實施方案前,按規定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未按規定提交比選保證金的不得參與方案評選。比選人應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比選保證金退還比選申請人。
(四)報價要求。本項目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報價,具體報價要求見表三。
表三: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報價(萬元) | 比選保證金(萬元) | 備注 |
施工1 | C.最高限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 一次性報價 | 49 | 0.5 |
六、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遞交
比選實施方案文件的送交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上午10:00前(北京時間),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比選申請人必須在上述時間之前將密封的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送交(或郵寄)至比選人指定的地點: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四川省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二樓B區圓桌會議室,對遲到的比選實施方案文件不予接收。比選人將按規定和程序組成評審委員會于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評比。
七、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地 址: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
郵 編:610017
聯系人:龍先生
電 話: 028—86934057
傳 真: 028—86934057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