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項目外部供應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現國道245線金口河過境段公路改建工程需進行 兩階段物探測試詢價采購,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國道245線金口河過境段公路改建工程兩階段物探測試;
(二)項目地點: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
(三)項目規模:項目路線全長約4.9km,其中新建段約4.4km,利用段約0.5km;
(四)工作內容:整個勘察項目的兩階段物探測試工作,預計工作量為2628點/4km,最終價格按實際工作量結算。實施過程中,詢價人有可能根據實施情況調整工程量。本項目物探工作量組成如下表1。
表1 物探工作量組成表
序號 | 測試方法 | 預估工作量 | 備注 |
1 | 音頻大地電磁法 | 80點/2km | |
2 | 高密度電法 | 2548點/2km | |
合計 | 2628點/4km |
二、詢價須知
(一)資質要求:獨立法人,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乙級及以上資質。
(二)工期要求:自發出工作通知單次日起30日歷天。
(三)最高限價:綜合單價(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進出場、野外布線、采集費、資料處理、解譯及人員工資、技術、專家咨詢、稅費等和政策性文件規定的所有費用),最高限價為:音頻大地電磁法測試綜合單價:1318元/點(預估工作量:80點/2km);高密度電法測試16元/點(預估工作量:2548點/2km)。超出最高限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報價單位精確到元。
(四)供應商報價函須經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授權代表簽署,則須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五)報價函須注明供應商單位全稱及報價時間,格式參見附件1,同時提供單位有效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及至少一項近三年類似項目(物探測試)業績合同復印件,報價文件每一頁均需加蓋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裝外殼上應注明報價項目、報價單位),請于2020年5月26日16時(報價截止時間)前密封報送我公司。聯系人:茍先生,電話:18980676277,遞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號四川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A701辦公室。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報價函均為無效報價。
1、未進入我公司外部供應項目合格供應商目錄的供應商的報價;
2、未滿足“詢價須知(一)至(五)條”要求的報價文件;
3、未在規定時間遞交至規定地點的報價文件;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該項目報價,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
(七)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確定最低報價者為成交供應商。
(八)我公司和供應商應當自工作通知單發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詢價文件和供應商的報價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我公司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該供應商三年內不得參與我公司外部采購供應項目投標。
(九)重新詢價的情形:
1、報價截止時間(同上)按時送達的報價文件不足三家;
2、中標供應商無故放棄中標,則對該項目重新進行詢價采購,同時該供應商將被清退出合格供應商庫,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應采購管理辦法執行。
(十)本項目技術和質量要求,參見附件3。
(十一)對于成交供應商,在申請項目款項時,需附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格式參見附件2。
附件:1、詢價采購商報價函(格式)
2、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格式)
3、外部供應項目技術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