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生產經營項目外部供應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現內江至大足高速公路(四川境)行洪論證與河勢穩定評價需進行-K0+012.405清流河大橋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及送審報批工作(貨物/工程/服務)進行詢價采購,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內江至大足高速公路(四川境)行洪論證與河勢穩定評價;
(二)、項目地點:內江至大足高速(四川省境內);
(三)、工作內容:1處長江水利委員會審批項目(-K0+012.405清流河大橋的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及送審報批工作。
二、 詢價須知
(一)資質: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證書甲級或者水利行業甲級及以上;
(二)業績:5年內至少有一個長江委審批的項目業績;
(三)人員:項目負責人具備高級工程師(或相應同等專業水平)及以上職稱,投入人員(不少于五人)應滿足項目工作需求,具備工程師(或相應同等專業水平)及以上職稱;
(四)工期:7月底需提交初步成果資料;
(五)最高限價:44.00萬元
(六)供應商報價函須經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①如為授權代表簽署,則須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②如為法定代表人簽署,則須附法定代表人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七)報價函須注明供應商單位全稱及報價時間,格式參見附件2,提供紙質版一份及電子版(U盤,蓋章掃描件),上述材料需膠裝并逐頁加蓋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裝外殼上應注明報價項目名稱并加蓋密封章),請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10:00前密封報送我公司, 10:00 現場組織開標。聯系人:李先生,電話:17721960821,遞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號C區6樓會議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報價函均為無效報價。
1、未按要求簽署、蓋章、裝訂和密封的報價函;
2、未進入我公司外部供應項目合格供應商目錄的供應商報價;
3、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
4、未在規定時間遞交至規定地點的報價函;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報價,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6、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確定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十一)重新詢價的情形:
1、報價截止時間(同上)按時送達的報價文件不足三家;
2、中標供應商無故放棄中標,則對該項目重新進行詢價采購,同時該供應商將被清退出合格供應商庫,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應采購管理辦法執行。
(十二)本項目技術和質量要求,參見附件1中第三條質量和技術要求。
附件 1:《外部供應項目技術要求》
2、報價文件格式
3、合同(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