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臨街底樓改造工程 項目施工
比選公告
一、我單位擬對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臨街底樓進行改造。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工期,控制投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的申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
項目名稱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臨街底樓改造工程 |
建設地點 | 成都市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附1號、附2號 |
實施時間 | 擬于2016年4月上旬開工,建設工期30天 |
工程規模 | 538平方米 |
建設資金 | 自籌,已落實 |
工程實施范圍 | 詳見比選人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 |
三、比選內容(表二)
施工1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臨街底樓改造工程裝飾裝修 |
四、資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比選申請人應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經營的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資質要求:企業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
(三)比選申請人近兩年內應具有2個以上類似工程項目施工業績。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一)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及單位介紹信到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四川省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三樓A區院辦公室1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200元,一律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二)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北京時間,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
(三)為保證比選工作的順利進行,比選申請人應在本項目遞交比選實施方案前,按規定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未按規定提交比選保證金的不得參與方案評選。
表三: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限價(萬元) | 比選保證金(萬元) | 備注 |
施工1 | C.預算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 一次性報價 | 45 | 1 |
(四)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五)報價要求。本項目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報價,具體報價要求見表三。
(六)本項目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要求見表三。
六、工程現場考察和答疑
本項目比選人將于2016年3月30日15:00在工程項目建設地點組織現場考察并答疑。比選被邀請人有疑問的應于3月31日16:00前書面提出,比選人于4月1日12:00前回復。
七、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遞交和評比
比選實施方案文件的送交時間為2016年4月5日下午14:00-15:00(北京時間),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北京時間)。比選被邀請人必須在上述時間之前將密封的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送交至比選人指定的地點: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四川省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三樓A區會議室,對遲到的比選實施方案文件不予接收。比選人將按規定和程序組成評審委員會于比選實施方案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評比。
八、通訊要求。自獲取比選文件之日起,比選被邀請人應保證其提供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一直有效,以保證往來函件(補遺書、澄清函)能及時通知比選被邀請人,并能及時反饋信息,否則比選人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地 址:成都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
聯系人: 付先生
電 話: 028—86925954 傳 真: 028—86912819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