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生產經營項目外部供應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現G213川汶路“6.24”災損地災治理工程需進行勘測定界及土地報件 (貨物/工程/服務)進行詢價采購,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G213川汶路“6.24”災損地災治理工程。
(二)項目地點:松潘縣、茂縣、汶川縣。
(三)項目規模:G213川主寺至汶川段公路起于川主寺,經松潘縣、茂縣,止與汶川縣。推薦方案全長192.139公里。
(四)工作內容:G213川汶路“6.24”災損地災治理工程勘測定界及土地報件。
二、詢價須知
(一)資質要求:獨立法人;具備由自然資源部門頒發的有工程測量或地籍測繪乙級資質。
(二)人員要求:具有測繪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2人。
(三)業績要求: 2018年至今承擔過不少于2項勘測定界及土地報件業績(附:項目合同復印件和合同甲方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工期要求: 120日歷天(以合同約定開始時間算起)。
(五)設備要求:無。
(六)最高限價:20萬。
(七)供應商報價函須經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如為授權代表簽署,則須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為法定代表人簽署,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報價函須注明供應商全稱及報價時間,格式參見附件1,并提供有效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業績證明等材料的掃描件,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彩色復印件逐一加蓋公章后膠裝密封,請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0:30 時(報價截止時間)前密封報送我公司。聯系人:葉女士,電話:13540645228,遞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區太升北路35號七樓會議室。報價文件必須膠裝提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報價函均為無效報價。
1、未按要求簽署、蓋章或密封的報價函;
2、未進入我公司外部供應項目合格供應商目錄的供應商的報價;
3、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
4、未在規定時間遞交至規定地點的報價函;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報價,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6、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確定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十一)我公司和供應商應當自工作通知單發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詢價文件和供應商的報價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我公司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該供應商三年內不得參與我公司外部采購供應項目投標。
(十二)重新詢價的情形:
1、報價截止時間(同上)按時送達的報價文件不足三家;
2、經評審后,最終有效報價不足三家;
3、中標供應商無故放棄中標,則對該項目重新進行詢價采購,同時該供應商將被清退出合格供應商庫,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應采購管理辦法執行。
附件:1. 詢價采購商報價函(格式)
2. 外部供應項目技術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